10月10日,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浙商银行、兴业银行等多家银行发布关于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常见问答及公告。其中,工商银行确定在10月25日统一调整,其他银行计划在10月31日前完成调整。
其中,工商银行表示,若房贷为浮动利率定价、当前利率高于LPR-30BP,房贷利率将调整为LPR-30BP(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二套房贷款除外)。对于当前为固定/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需要借款人先主动申请转成浮动利率,然后再进行存量利率调整。
根据工行测算,若个人在一线城市有一套住房,当前房贷利率为LPR+55BP(贷款发放时首套房贷利率政策),调整后房贷利率为LPR-30BP。假设5年期以上LPR保持不变,以贷款金额100万元、25年期、等额本息的房贷为例,调整前每月还款约为5502元,调整后每月还款约为5033元,借款人每月可节省支出约469元,总共节省利息约14.06万元。
9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最新政策,允许变更房贷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同时取消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
9月29日当晚,工商银行对外发布相关问答,称正加快系统功能研发优化,确保此次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工作于10月31日前完成,并表示,预计于10月12日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网点、95588等渠道公布具体操作指引及相关事宜。
上述相关问答称,原则上借款人无需提出申请或提供材料,银行将于10月底前实施统一批量调整。
10月10日,工商银行进一步公布存量房贷利率调整问答。
根据最新问答,对于当前为固定/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借款人需要先主动申请转成浮动利率,然后再进行存量利率调整。举例说明,如当前首套房贷执行固定利率定价,利率为4%,在10月15日申请转换为浮动利率定价,由于申请转换时的5年期以上LPR为3.85%,转换后利率为LPR+15BP,10月25日实施利率批量调整将统一调整至LPR-30BP。若购房者房贷利率等于或低于LPR-30BP,不在此次调整范围内。
而且,符合条件的首套、二套及以上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都可以进行批量调整。如贷款不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由于首套房和二套房贷款利率下限一致,因此无需申请“二套转首套”,银行将批量进行利率下调。若贷款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且已符合二套转首套住房贷款标准,可以联系贷款经办行申请“二套转首套”,审批通过后可享受更为优惠的首套房贷款利率。具体以当地政策要求为准,可咨询贷款经办行。
根据工行测算,如果借款人在某二线城市有一套住房,当前房贷利率为LPR不加点,即3.85%,调整后房贷利率为LPR-30BP,假设5年期以上LPR保持3.85%不变,重定价后利率为3.55%(=3.85%-0.3%),比调整前下降30BP,即0.3%。以贷款金额100万元、30年期、等额本息的房贷为例,调整前每月还款约为4688元,调整后每月还款约为4518元,借款人每月可节省支出约170元,总共节省利息约6.1万元。
如果借款人在某一线城市有一套住房,当前房贷利率为LPR+55BP(贷款发放时首套房贷利率政策),即4.4%,调整后房贷利率为LPR-30BP,假设5年期以上LPR保持3.85%不变,重定价后利率为3.55%(=3.85%-0.3%),比调整前下降85BP,即0.85%。以贷款金额100万元、25年期、等额本息的房贷为例,调整前每月还款约为5502元,调整后每月还款约为5033元,每月可节省支出约469元,总共节省利息约14.06万元。
如果贷款在北京/上海/深圳,并且不满足“二套转首套”条件,按照当前二套房贷款政策下限,调整后利率值为:北京五环外LPR-25BP,北京五环内LPR-5BP;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区LPR-25BP,其他地区LPR-5BP;深圳全辖LPR-5BP。
工商银行还提到同一个城市,也都是首套/二套房浮动利率的贷款,利率下调后不一样的情形。
最新问答指出,除贷款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且为二套房贷款的情形外,其他符合条件的房贷利率都将调整为LPR-30BP。由于此次利率调整仅调整LPR加减点,并不调整贷款重定价日,并且不同客户贷款重定价日不同(可能是次年1月1日,也可能是贷款发放日),贷款利率在批量调整时可能未重定价,贷款采用的5年期以上LPR值(定价基准)有4.2%、3.95%、3.85%三种可能,使得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后可能会有所差别。到了贷款重定价日,贷款进行重定价后,参加此次批量调整的贷款利率将调整至同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