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关于调整焦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大商所:关于调整焦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大商所:关于调整焦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大商所发〔2024〕514号    

大商所:关于调整焦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大商所:关于调整焦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结算时起,焦煤期货合约投机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分别由20%和15%调整为12%。

大商所:关于调整焦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交易保证金规定的合约,其交易保证金按照规定交易保证金数值中的较大值收取。

大商所:关于调整焦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大商所:关于调整焦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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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商品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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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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