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往今来,读书人对于爱书的心得,个个有一套。反正书的好处是说不尽的,说得掏心掏肺的,宋朝时人尤延之算得上是其中一位,《遂初堂书目序》里言之凿凿,书在他心中的地位如是:“饥读之以当肉,寒读之以当裘,孤寂读之以当友朋,幽忧读之以当金石琴瑟也。”饥当肉,寒当裘,孤寂当友朋,幽忧当金石琴瑟,真是无所不能。
这一份爱是笼统的,热烈的,不由分说的。就像一见钟情,一腔衷情一股脑地和盘托出。
时日久了,为了打发这漫漫的时光,必然生出许多事来,这些因爱而来的条条框框,也就显得十分的可爱。
喝茶可以喝出茶之源、具、器、造、煮、饮、事、出,汪士慎爱一杯茶,素瓷炉火,燃松子、汲清泉,雪水花露酿出天然滋味。可谓讲究。
读书也是一样,讲究起来不遑多让,比如张潮在《幽梦影》里说得分明:“读经宜冬,其神专也;读史宜夏,其时久也;读诸子宜秋,其致别也;读诸集宜春,其机畅也。”经史子集通通被他归纳了个遍,读书分出了四季,各得其令,各就各位。如许春秋,其乐融融。
我读书时倒是四季如一,读得如痴如醉。但昼夜之别有如天壤,泾渭分明。昼读书,晴空朗日,正襟危坐,尽愿意读些费脑细胞的,哪里艰涩便往哪儿瞧去。深厚浓重的,越读不懂越是读得津津有味,一遍两遍三遍地困在一页书上,反反复复在字里行间读得昏头转向,不觉其苦,反觉其乐。待得夕阳西下,这些便抛在一边,只一心找那轻松愉快的来读,读得嘻嘻哈哈,心驰神往。书一卷,灯一盏,多逍遥。看得三五页漂亮言语,或是一两本天马行空故事,方才不辜负这晚来良辰。也可捧着一部闲书,倦意浓浓,且行且止,“行于其所当行,止于其不可不止”。任由一本书断句在梦的入口处,翌日待续。书架里的书,整整齐齐地静立在那儿,全是诱人深入的甜美蛊惑。黄昏时分,立在书架前,便有旅途前整装待发的美好错觉。到底该仔仔细细地挑一本,还是随心随意地拣一本,听起来都是不错的选择,它会让整个夜晚溢彩流光。
在人生的四季里,有些书来得太晚,有些书来得太早。《金银岛》自然有趣味,如果年少时读它,想必更有趣味。《柳林风声》自然可爱,如果年少时读它,想必更快乐。相逢恨晚总是小小缺憾。而有些书来得太早,我难以了然它深蕴的美,却偏偏记得牢所有细节,重温也打不起精神。于是算不算一种错过呢,相遇太早也是一桩不那么美妙的事哪。
那些好书,别来得太早,别遇得太迟。如同爱上一个正好最好年龄的人,就在最合宜的季节里,最合宜的天气,最合宜的时分,遇上一本正合时宜的书,就这样天时地利地相爱。
微风吹老湖面,细雨年轻屋檐。书香一脉,时光蜿蜒,细水长流,温暖四季。(黎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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