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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观典防务(维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观典防务,证券代码:688287)证券虚假陈述案取得新进展。曾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证号:13301200210145176)表示,已代理部分投资者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起诉材料。(厉健律师专栏)
案情回溯,2024年5月28日晚,观典防务发布《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监会 <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高明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高明先生立案调查。当晚,观典防务还发布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3年审计报告涉及保留意见事项内控审计报告涉及否定意见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观典防务维权入口)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4月30日,观典防务发布《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专项说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观典防务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控人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明确取消前置程序,我们正在分批代理投资者起诉。”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2年5月25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观典防务股票,并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还持有股票的受损股民,可依法索赔。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2022年5月1日起至今)、联系方式等。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成效显著。其中,投资者诉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投资者诉祥源文化、赵薇等虚假陈述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资者诉辉丰股份虚假陈述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厉健律师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