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日讯 深交所网站6月29日发布关于终止对华茂伟业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茂伟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深交所于2023年2月17日依法受理了华茂伟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日前,华茂伟业向深交所提交了《华茂伟业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关于撤回华茂伟业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华茂伟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公司是一家倡导“绿色化学”理念,专注于多学科领域交叉的绿色化学合成技术创新研发的精细化工企业。
路千里、路万里和路亿里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三人系兄弟关系。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路千里直接持有公司23.98%的股份,通过英萃咨询间接控制公司10.65%的股份;路万里直接持有公司23.00%的股份;路亿里直接持有公司23.00%的股份。路千里、路万里及路亿里合计控制公司80.64%的股份。
华茂伟业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2,129.1300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0%;公司原股东在本次发行中不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可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选择权不得超过本次A股发行规模的15.00%。公司原拟募集资金100,000.00万元,分别用于10万吨/年特种化学品建设项目、绿色化学研究院建设项目。
华茂伟业的保荐机构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周容光、杜俊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