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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0日,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建设”或“公司”)发布《中证鹏元关于关注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亏等事项的公告》。公告表示,中装建设预计 2024年上半年净利润仍为负值,具体情况如下: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8,800万元—40,000万元,对比上年同期亏损5,743.2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28,752 万元-39,952万元,对比上年同期亏损6,301.04万元。公司业绩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公司银行主要账户被冻结,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资金链紧张,在建项目推动放缓,工程周期延长,施工收入减少;为加速回款,公司推动存量项目快速结算,导致挤压利润空间,以及日常经营固定支出与财务费用的持续压力。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于2018年4月16日-2023年12月17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12月18日及之后是否卖出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回顾本案,2023年12月15日晚,中装建设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33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目前公司被立案调查的原因尚不清楚,但或许与之前的会计差错更正有关。2023年4月27日,中装建设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因项目未完成结算,公司前期对相关项目的预计成本作出会计估计时,判断存在偏差,导致未准确计提费用。自查后,公司决定对2018-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重述,涉及其他应付款、管理费用、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科目。2024年5月,公司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对中装建设进行重整及预重整,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18年4月16日-2023年12月17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12月18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受损投资者,可自愿登记索赔。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中装建设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维权条件:
中装建设:于2018年4月16日-2023年12月17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12月18日及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中装建设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