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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3日,鸿博股份(维权)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修正为亏损5,000万元至亏损5,800万元,而在1月11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中,该数据为盈利3,740万元至5,610万元。受此消息影响,4月16日,鸿博股份股价一字跌停。
修正的原因是设备销售收入原入账时间未得到审计机构认同。深交所认为,公司业绩预告修正公告较原业绩预告存在重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涉嫌违反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相关规定。
这一修正引发了深交所的关注,并导致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被福建证监局出具警示函、被深交所通报批评。此外,鸿博股份预计2023年营业收入也从85,000万元至99,800万元修正为59,000万元至65,000万元。
从2024年8月14日的股价来看,鸿博股份的股价为9.01元,较2023年最高点回调超73%,市值也蒸发超165亿元。
总的来说,鸿博股份的业绩修正公告导致了其股价的下跌,且其股价较2023年最高点有较大幅度的回调。
综上,鸿博股份2023年度业绩预告的修正公告揭示了一系列问题,包括审计机构对收入确认的异议、监管层的警示和市场的反应。这些情况不仅影响了公司的股价,也对投资者的决策产生了重大影响。因此,投资者在考虑投资鸿博股份时,应充分考虑这些因素,并密切关注公司的后续动态和监管部门的指导意见。同时,公司也应从中吸取教训,加强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的质量,以恢复投资者信心,保护投资者权益。
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王奕尧律师提醒,在2024.1.11至2024.4.12买入,并在2024.4.13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可加入索赔。(以上索赔条件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鸿博股份维权入口)
(本文由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奕尧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王奕尧律师,拥有法律硕士学位。曾在证券公司任职,现任检察院听证员,并且在资本市场刑事案件处理方面有着丰富经验。王律师专注于代理证券诉讼和资本市场案件,尤其擅长证劵虚假陈述纠纷的处理,并且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同时,王奕尧律师还精通上市、挂牌业务,不仅对二级市场,对于一级市场、一级半市场也有自己独到见解,执业证号:1210220170363252)(王奕尧律师专栏)